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奋发2023】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2023年实体商业迎来复苏和回暖******
中新网1月16日电 (中新财经 吴家驹)“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与调整,无论是实体商业、还是泛家居行业,都将迎来复苏和回暖。”近日,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在接受中新网“中国新观察”栏目采访时表示。
丁佐宏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上,对推动双循环的重视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间点。“这对我们而言,是一个巨大利好,也是一个重要的机会。”
“作为14亿人口的大国,我坚信,市场永远在,消费永远在,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永远在。”丁佐宏表示,月星在全国的环球港和月星家居,将会不断跟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推进线上线下全渠道商业服务模式,打造更加多元化、更有温度的消费场景,发挥好商业服务业在扩大内需中的应有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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