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部署:重点加强务工人员返岗运输保障******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公众号消息,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印发通知,就务工流、学生流返岗返校等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一、进一步强化客流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旅客运输组织。各地要加强春运后半程客流研判,统筹综合运输资源,强化运力保障,合理安排班次,充分满足群众返程需要。要加强城乡交通运力与铁路列车、道路水路客运班线、民航班机等信息共享和衔接,提升疏运能力,畅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要加大农村运输服务保障力度,通过开通赶集班、春耕班、开展预约响应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赶集、农忙等出行需求。
(二)重点加强务工人员返岗运输保障。各地要加强务工人员返岗情况摸排,通过加密客运班次、增开定制客运线路、强化城乡客运衔接等方式,提升务工人员返岗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对于目的地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可开展上门售票服务;具备条件的,可提供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服务,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安全便捷返岗。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部分包车费用等方式,降低务工人员出行成本。
(三)切实加强学生返校运输保障。各地要按照“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的原则,稳妥有序做好高校学生返校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高校集中的地区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学生短时间内集中抵达的情况,加强运力调度,通过开行校园专线、大站快车、区间车、延长运营时间等方式,及时疏解学生大客流。对于出行需求集中、出行距离适中的学生群体,可提供家门到校门的包车直达服务。
(四)持续加强自驾人员出行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区域路网、重点水域运行动态监测,多渠道及时发布路网、客滚航线运行信息,动态更新发布拥堵缓行路段、客滚航线信息,引导自驾人员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出行线路。要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保障,强化服务区加油、充电、用餐、如厕等基本服务管理,确保商品供应充足、环境卫生可靠、服务便捷高效。
二、进一步加强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五)持续做好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属地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重点物流企业跟踪监测,强化运输组织和运力调度,持续做好医疗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要指导属地骨干物流运输企业与医疗物资生产经营企业、流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障物资调拨、运输、流通等环节高效畅通运转,维护医疗物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要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建立部门间常态化对接渠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新阶段保障医疗物资稳定可靠供应、安全高效运输的长效机制。
(六)扎实做好春耕备耕物资运输保障。各地要及时掌握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农业生产物资运输需求,统筹利用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加强调度指挥和运输组织,确保农业生产物资运输需求及时响应、物资及时运达。要指导重点货运物流企业强化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运输。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开通快速通道,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物资运输车辆优先快速便捷通行。对于承运春耕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物资的船舶要实施优先引航、优先过闸、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措施,确保农资水路运输通畅。
三、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
(七)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地要按照《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要求,严格做好客货运输场站、交通运输工具、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强化客运场站进站口、售票窗口、安检通道、检票口等重点部位客流组织引导,积极推广无接触式作业,最大程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要加强防疫宣传,引导公众提高防护意识,加强个人防护,理性错峰出行。
(八)持续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各地要督促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上岗期间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离岗后加强个人防护,倡导实行“两点一线”管理。优先保障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供应及疫苗加强接种,加强重点客运枢纽和在途时间较长的列车、客船退热等药品配备。坚持和完善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保障工作有效接续,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四、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
(九)着力强化路网运行保障。各地要完善部省站三级调度、区域协调、路警联动等工作机制,坚持“一事一协调”,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路网阻断堵塞情况,持续做好疏堵保畅。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协同,加强路网运行研判、气象灾害预警,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极端天气下的交通管控,备齐应急抢通力量,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十)着力提升旅客出行体验。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客流组织,优化服务举措,积极开展人工售票、协助候乘等适老化便民服务,联网售票、电子客票等无接触服务,定制客运、联程运输等“门到门”服务。要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高效做好接听转办工作,解答公众咨询,对旅客反映的问题即报即查、即转即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杜绝矛盾积累。
(十一)着力加强春运宣传。各地要聚焦综合运输整体优势和各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做好出行资讯服务,推介便民利民举措,分阶段、分主题、全方位开展春运宣传引导。要聚焦一线从业人员、志愿者,进一步挖掘和宣传春运典型做法和生动事迹,讲好春运故事。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保障
(十二)持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对春运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针对性完善安全监管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预警,督促运输企业做足做细途经路线选择、动态监控、安全培训、安全设施检查等各项准备,遇极端天气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及时调整计划,坚决杜绝冒险运营。要严格落实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旅客乘车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最大限度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十三)突出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各地要深刻汲取春运以来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清醒认识节后返程高峰、复工复产对客货运输安全的影响,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针对重庆彭水“1·13”、云南玉溪“1·27”事故暴露出的包车异地违规经营问题,车籍地要加强旅游包车源头监管,旅客出发地要做好本地运力供给和服务保障。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各类危险品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运输危险品行为。要督促相关运营单位加强重点客运枢纽场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客流疏导和安全管理。
(十四)着力加强安全执法监督。各地要以务工人员输出、输入集中的市县为重点,持续深化客运打非治违,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要充实重点客运枢纽场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公路服务区等区域执法力量,针对性加强执法检查。要依托高速公路通行、联网联控等数据加强频繁出入本地的大中型客车排查,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脱离动态监控运营、违规异地运营、甩客倒客、客运包车未经备案擅自运行等违法行为。对本地查处的外地客车,及时通报车籍地强化源头管控和监测预警。
(十五)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各地要强化底线思维,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加强行业动态和舆情监测,有力有效排查、防范和化解道路货运、出租汽车、城市公共汽电车等领域稳定风险隐患,做到处理在早、在小、在散。要督促出租汽车、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保持运营规则稳定性,维护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六)持续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省级春运工作专班要继续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强化调度指挥协调,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春运工作情况,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中新财经)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