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遭台当局污蔑对台“渗透”,TikTok否认在台设立分公司******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 李 耀】民进党当局近日以字节跳动在台设立分公司为由对其进行审查,其旗下短视频平台TikTok以书面方式回复台湾“中央社”表示,近期媒体报道不实,“TikTok在台并无设立分公司”。
亲绿的《自由时报》日前声称,2018年3月成立的台湾“升洋国际生技有限公司”今年11月变更登记为“字节跳动台湾股份有限公司”,由台湾人出资,地址登记在台中市东区十甲路,董监事都是台湾人,资本额为1200万元新台币。对此,台当局声称,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大陆网络社交平台不得在台湾经营相关业务。陆委会称,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然而,TikTok 19日回应近期的争议表示,并没有在台设立分公司。台“中央社”20日称,得到回应之后,该媒体记者前往公司登记地址,发现它设在一处住宅区大楼内,管理员表示没听说有什么字节跳动台湾公司在这里,并称整栋大楼几乎以住户为主,商业办公室较少。记者询问多名住户,大家都没听说大楼内设立了字节跳动公司。
近年来,民进党当局不断对在岛内年轻人之间颇为流行的TikTok大开杀戒,污蔑其对台湾“渗透”,还声称平台上有不少大陆“假新闻”。民进党“九合一”选举惨败后,蔡英文辞去民进党主席,后又由桃园市长郑文灿召集民进党检讨小组归纳败选原因,把“防疫”“兵役”和“TikTok”列为三大原因,开始新一轮对TikTok的追杀——先是唐凤主导的数字发展部门下令,限制公务机关通信设备及场所使用TikTok;之后台“财政部长”苏建荣19日声称,会进一步了解TikTok是否涉及逃漏税,3个月内提交报告。台“国安局”还抹黑称,解放军在TikTok“置入文宣”,“加强统战”,因此通告台湾各“部会”,尤其是“国防部”,并称要实时掌控分析“大陆网军”攻击。
即便民进党当局如此无理取闹地阻挡,依然挡不住TikTok在岛内的流行。台湾知名主持人陶晶莹近日开始使用TikTok,她对平台上的视频滤镜评论称,“难怪小孩迷上”,立刻掀起热议。民进党前“立委”郭正亮批评台当局称,TikTok被禁造成的民怨,甚至可能超过延长兵役的争议,因为台湾使用TikTok的用户超过500万,而兵役延长受影响的人很少。他说,很多人从TikTok上获得收入,经济不景气时,这种微小收入就显得无比重要。“中广”董事长赵少康称,年轻人爱看TikTok有他们的道理,平台上也确实有嘲讽民进党的内容,“受不了就直接禁掉,怎会怕年轻人怕成这样?”
“反中牌黔驴技穷,蔡英文必须转念”,新党前主席郁慕明19日以此为题评论称,民进党黔驴技穷,如果不继续打“反中牌”,接下来的选战都不知怎么打了。但大陆持续发展壮大已是定局,中华民族复兴进程更是势不可当;只剩一年半任期的蔡英文,实在应该仔细想想,自己要留下怎样的历史定位。台湾中时电子报刊登的一篇评论称,老百姓要的是真正的资讯安全,现在台湾网络诈骗、色情泛滥,网军更是大肆横行,唐凤怎么不去管管?台湾《旺报》20日发表社评称, 禁了TikTok,民众还有其他渠道获得信息,仍然能了解蔡英文当局所作所为,这次“九合一”选举青年觉醒,如果民进党不能虚心检讨败选原因,继续用“抗中牌”,2024年胜选也难。